2014-06-19 00:00:00
浏览:
2014年上半年,我司共举办了4场物业租赁权拍卖会,其中,6月6日,我司成功拍出广州市广卫路16、18号房产物业出租6年的租赁权,该物业出租面积约4560㎡,最后以34,725,972.00元租金成交,约为106元/㎡/月。在此之前,我司曾于2005年成功拍卖了新中国大厦物业出租租赁权,以及于2012年成功拍卖了华信大厦东座地下室和3-22层物业租赁经营权。
今年物业租赁权的成功拍卖,是基于广州市政府(穗府办2011第46号文《关于规范我市国有企业物业出租管理的指导意见》:“市属国企所有拟出租、到期后再出租的物业,均应在符合资质要求的产权交易机构、拍卖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招标择优确定。”该指导意见从适用范围、基本原则、健全制度、规范审批、规范行为、公开招租、签订合同等多方面有具体要求,委托方正是看中了我司齐备的资质条件,同时还具有丰富的大型物业租赁权拍卖的经验及优势,从而将这些物业租赁权拍卖委托我司。我们将以此为契机,更多的关注和拓展国企物业出租的拍卖招租业务,为国企物业租赁提供更多更好的拍卖服务。